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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香商标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
2011年1月13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华市工商管理局、开发区工商管理局等单位的共同认定,金华默香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的“默香”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此举又为公司荣誉历程新添一项指标性荣誉。
此次荣誉的获得是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的肯定,更是市场对公司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的肯定,是全体默香人携手共进,共同的努力成果。
来源: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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