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呈镕、于爱梅“沂蒙新红嫂”
2012-10-09 (来源: 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为表彰朱呈镕、于爱梅同志在爱国拥军中做出的模范事迹,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朱呈镕、于爱梅同志“沂蒙新红嫂”荣誉称号。
朱呈镕,57 岁,山东朱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她时刻情系人民子弟兵,十几年坚持不懈地拥军优属,先后到抗击“非典”一线、边防哨所、雪域高原等地慰问部队官兵,拥军行程10万里,为部队送水饺100多吨、鞋垫3万多双,做报告130余场,文艺演出60场,开展优属活动30多次,累计捐款捐物300余万元。先后荣获全国老区女性创业创新标兵、中国杰出创业女性、全国巾帼创业带头人、全国助西爱心大使、全国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先进个人,省优秀共产党员、爱国拥军模范、三八红旗手、十佳兵妈妈等荣誉称号。今年“七一”前夕,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并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于爱梅,59岁,沂南县第四中学退休教师,现任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宣讲员,是“沂蒙母亲”王换于的孙女。她坚持传承红嫂精神,继承拥军好传统,发起成立沂南县沂蒙红嫂协会,积极组织妇女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累计捐献拥军物品价值35万元;争取上级有关扶持资金100余万元,用于救助老红嫂、老英模和困难群众。山东省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基地沂南教学点建立后,她主动承担基地的沂蒙精神宣讲教育工作,为全国各地党员干部做报告350多场,为大中小学生讲述革命故事无数次,有4万余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对于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激励广大人民投身经济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先后被评为临沂市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今年2月,光荣出席了临沂市第十二次党代会,3月,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大义临沂人”。
朱呈镕、于爱梅同志是沂蒙人民爱党爱军的突出代表,是沂蒙精神在新时期的忠实践行者和坚定传承者。表彰她们的模范事迹,对于激发全市人民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发扬爱国拥军光荣传统,加强军民团结,促进双拥共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朱呈镕、于爱梅同志学习。学习她们爱党爱军的崇高思想,学习她们忠诚博爱、勤劳勇敢的高尚品质,学习她们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可贵精神。要以她们为榜样,认真总结双拥共建工作,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双拥共建提高到新水平,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要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力实现好中求快“过四五”、富民增收“双翻番”的奋斗目标,为建设富裕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