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土特产连锁店注意事项
2012-10-15 (来源: 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随着土特产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土特产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相当一部分特产专卖店越来越感到经营的困难,盈利空间显得更加狭窄,于是想到了要代理别人的着名产品商标,利用强大的品牌实力效应吸引广大的消费者,但是代理土特产连锁店是一定要注意下列事项:
1.土特产代理选择知名品牌
说白了代理就是为了获取品牌知名度带来的效益,更多的得到土特产代理总部关于培训、技术、产品知识、营销方面的信息,从而增强自己在土特产行业的竞争力!
在不太规范的土特产行业,土特产代理的品牌也显得鱼龙混杂,许多土特产总部没有能力兑现培训、咨询等承诺,只是要求代理店购货。代理的投资商应该多留一个心眼看看其他代理商你想要加入品牌的评价,及这个品牌本身的口碑,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位置!
2.确认土特产代理总部拥有此品牌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所谓代理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商标、标识等)授权给土特产代理加盟店使用。如果此土特产代理总部不拥有此品牌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将来一旦被迫更改品牌名称,加盟店要花费许多冤枉钱。
3.考察其他的加盟店
土特产代理加盟前不一定看总部专门指定的样板店,但一定要看看其他土特产代理加盟店的情况,例如,总部对代理加盟店的培训咨询等服务情况、加盟店的盈利状况、产品和服务是否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等。
4.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1)仔细查看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总部向土特产代理加盟者收取费用大约有三种:加盟金、保证金、权利金。
加盟金是指总部为代理加盟店在开店前做整体开店规划、教育训练等收取的费用。有的总部免收土特产代理加盟金。
保证金是指总部为确保加盟者履行合约、准时支付货款等而收取的费用。
权利金是总部收取土特产代理加盟店使用商标的费用。有的总部免收权利金。如果收取权利金,往往按年收费。如果遇到总部要求一次性收取合约期限(例如五年)内全部权利金时,土特产代理加盟店要务必在合同上加注: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
(2)限制总部供货的价格。
大多数土特产代理加盟合同中,总部都要求土特产代理加盟店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土特产代理加盟店在签定合同时,应写明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日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3)要总部明确商圈保障范围。
总部为确保土特产代理加盟店的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
为了日后减少纷争,土特产代理加盟店要写明下列内容:总部明确写明商圈的范围;总部在商圈内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4)避免总部在管理规章上做文章。
许多土特产代理加盟合同上,最后一个条款通常都会写上:“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代理加盟店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随时修改、大做文章,到时土特产代理加盟店就被动了。
(5)要总部明确双方的违约处罚方法。
许多土特产代理加盟合同上,往往只有对加盟店的违约处罚内容,而缺少对总部违约的处罚内容。土特产代理加盟店应要求总部明确双方的违约处罚方法,以免日后加盟店被动。
(6)要缩短竞业禁止的时间。
竞业禁止是指总部为保护其技术、经营方法等不因开放土特产代理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同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这样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竞业禁止的时间太长,就会影响土特产代理加盟者日后的生计,加盟者在签约 时可要求缩短年限。
简而言之,土特产加盟者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签订合约时综合各方情况,考察详情,擦亮双眼!
来源: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