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陆龙”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2-11-02 (来源: 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2010年10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了最新一批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宁波市陆龙兄弟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陆龙”商标名列其中,这是该公司在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
始创于1978年的“陆龙”,是国内海产食品的龙头企业,产销量及市场份额连续20余年位列全行业首位,迄今已获得“中国有机产品”、“中国绿色食品”、 “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知名商号”等殊荣,是业内荣誉最多、资证最全、等级最高的企业。作为中国海产业“诚信、高品质”的代名词,“陆龙”商标此次在被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之后,将有利于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同时也标志着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据悉,通过行政途径认定驰名商标,难度较大且时间很长,普遍认为其权威性也相应较高。以“中国品牌之都”宁波市为例,截至 2010年6月,全市累计拥有注册商标52000多件,其中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仅为20件。“陆龙”等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都会按有关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要求来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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