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销商代理制
2012-11-07 (来源: 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1.凡代理经销公司系列产品,均采取此种经营模式: A 级为省级代理, B 级为市级代理, C 级为县级代理。上级代理负责本区域内下级市场的规划和产品的经销,只能在区域内纵向顺价销售,不得横向发展。公司在某一区域只设一家总经销,不得再发展其他经销商。只有与公司签定代理合同的经销商才能享受单方供货价待遇和公司销售奖励政策及市场支持政策。
2. 有专业业务的可提供广告,促销品,促销活动的强力支持,以全方位的营销方案,推动市场占有率。
3. 公司设有遍布全国各地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专业营销人员,负责协助经销商培育和发展各级市场,对销售区域进行严格规划。我们将为您设计好销售道理的建设,市场的管理,价格体系的建立,终端和维护方案等。
4.对市场实行严格的市场保护措施,统一的全国价格体系,从根本上杜绝恶意倒货,窜货的可能性,确保商家区内经营垄断下的高利益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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