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武汉 “葆春”美誉满江城
2012-11-26 (来源: 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经历这样一场商标争夺大战,朱黎对品牌的建设和保护意识更强了,现在不仅注册了第29类、第30类、第35类“葆春”商标,还将“葆春”商标扩展到了“养殖类”,并且高瞻远瞩,在国外都已注册了“葆春”商标。据他透露,2009年5月,“葆春”商标已经在澳大利亚注册了商标。
从武汉葆春蜂王浆诞生到现在,20年来,“葆春”秉持着“打造百年品牌、经营百年老店”的理念,靠诚信经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了独特的“专卖店” 经营模式,产品先后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和QS认证,尤其是“葆春牌”鲜王浆获得了国家保健食品批号、蝉联了“湖北省名牌产品”,在江城已是家喻户晓,深受广大消费者信赖。2008年12月,“葆春”商标被认定为首届“武汉市著名商标”;2009年5月,“葆春”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这不仅是省、市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及相关权威机构对葆春公司具备高度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战略实施取得卓有成效的充分肯定,也是对“葆春”品牌的权威认定,更是广大消费者对葆春公司优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充分肯定。
作为国内纯鲜王浆的先驱,“葆春”在向国民推广“鲜王浆”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带动了行业产业的蓬勃发展,已经成为行业中的座向标、内销市场的领头羊。为此,2006年和2008年,中央电视台曾两度来汉对“葆春”进行专访报道。
面对今后的品牌建设,朱黎心中早有目标——将“葆春”打造成“中国弛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为“葆春”成为百年品牌、百年老店插上一双最有力的飞翔的翅膀。
针对“葆春”和“五芳斋”、“精武”这三件商标案例,笔者问朱黎有何感想。
朱黎称,“五芳斋”、“精武”这两个武汉品牌,闹到如今这样的局面,确实甚为可惜,说明企业对自身品牌的保护缺乏战略眼光,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也是不小的影响。“葆春”商标经过16的搏弈能花落武汉,除了坚守,更主要的是在华中商标事务所的全力帮助下,巧施“计策”,赢在“智慧”。商场如战场,须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做百年老店,必须要有自己的品牌,葆春公司所有荣誉的获得都离不开“葆春”二字,否则一切都毫无价值,所谓百年品牌就失去真正的意义。希望武汉的企业要加强对自身品牌的建设与保护,更希望通过“葆春”、“五芳斋”和“精武”商标案例,能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关注,尤其是企业自身的深思与反思。
来源: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