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650 1979
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得到通知,燕之屋继2006年之后,于2009年底再次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获认定的证书于2010年3月发放。三年来,燕之屋品牌在福建省内各城市设立了更多的连锁店,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肯定和喜爱,不仅如此,燕之屋的品牌知名度也在全国迅速提升和扩大。
来源: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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