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在礼仪上的作用
2013-05-04 (来源: 中国糖酒网信息中心)
古代社会,人们局限于科学知识,对于许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于是多归之于上天神灵的恩赐,因此对天地神灵犹存崇敬之心,故而十分重视祭祀,视祭祀为生活中的大事。祭祀的内容颇多,如祭天地、山川、鬼神,祭社稷,祭祖先等等。而在古人眼里,酒又是一种天赐的美好享用品,故不敢也不愿专享,所以有“饮前必酹”,“祭之必酒”的作法。
“饮前必酹”是说古时候不论王家宗庙中的祭献,或是民间私家祀祖,祝祷之后必须以酒酹地,经过这番仪式后,才能由与祭的人来宴飨。通常酹酒有一定格式,并非随意将酒泼洒就算的。必须恭敬肃容,手擎杯盏,默念祷词,然后将酒先分倾三点,最后将余酒洒一半圆形。据明人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这是用酒在地上酹成三点一长钩的“心”字,表示心献之礼。由于这一未饮先酹酒的祭祀仪式,影响到平常饮酒时也有酹酒后再饮的习惯。苏轼一词中讲“一樽还酹江月”,就说明了这个习惯。
这个习惯不仅汉民族有,少数民族也是如此,据宋人盂珙《蒙鞑备录》中记述,蒙古族人“凡饮酒,先酹之,以祭天地”。苗族人也有此习俗,他们饮酒前通常由席中年辈最长的一人用手指沾了酒,对天、对地弹酒,表示敬了天地以后才能开怀畅饮,至今这风俗还在湘黔一带苗族人中流行。可见远古流传下来的文化习俗的影响之久远。
在古人祭天、祭社、祭祖、祭灶等祭祀活动中,祭社是最为隆重热烈的。
祭社就是祭社稷之神。古人常以皇天后土并称,皇天指天神,后土指社神,也称土地神。在社神中,以社稷为首;社代表土地神,稷代表谷神。
祭社之饮,又称“社酒”。社酒是酬神、祈丰年、庆收获,又是农民群体欢娱的饮宴。旧时中国是农业国,农民占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人们赖以维生的是土地和五谷。正如《白虎通义·社稷》中说的:“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因此社酒是自古以来全民性的祭祀、欢宴时节。
“社”这个字包含着中国古代政治、宗教、民俗、地理等多种文化内容。从字体说,社从示从土,示是神的意思,加土,就是土地之神,天地之神。古代自天子至庶人,都要封土立社,祈福报功,所祀的神就叫社。国家必须有其所统辖的领土,土地又是赖以生长之处,因此又和谷物相联而称“社稷”,成了国家政权的象征。王朝所在地的京都有社稷坛,各村各乡都有土谷祠。社又是地理上的行政区划,《管子·乘马):“方六里,命之日社”。
也是基层的群落组织,《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请致千社”,杜预注疏说:“二十五家为一社”。可见它既是行政区划,于是也成了政经文教之枢纽。乡社中储备公粮的仓称社仓,乡社办的学堂称社学,以至居民逢年节行乐的灯火称社火。在社公(即土地神)的祭祀处培土植树,称社树。后代就衍变成土地庙,即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中那位阿Q所寄居的土谷祠。祭社神的日子就称社日。每年春天耕种以前,人们都要祈求社稷之神的保佑。秋天收获以后,要报答它的恩赐,于是有了祭社活动。祭社本是一种祈丰和庆丰的祭祀活动,后来娱乐成分不断增加,发展到祭祀完毕,人们原地联欢,沿袭成为一种节日习俗。
春祭为春社,秋祭为秋社。春社在立春后某日,秋社在立秋后某日,有的记载说是甲日,也有的说是戊日,大抵在春分秋分两节前后。直到唐代才最后固定下来:以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为春、秋的社日。每逢社日,四乡邻里都相邀聚集在一起,各自凑上一些祭社的肉食和米酒,在田间、大树下搭起祭坛或草屋。祭仪之后大家便聚饮联欢,欢歌畅饮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那欢快的饮酒场面,有时甚至比元旦之日还要热闹。唐代诗人王驾曾用《社日》诗:“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埘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夫归。”有声有色、淋漓尽致地描写了鹅湖山(今江西省铅山县北)一带春社日中人们一家家尽欢扶醉而归的情景。宋朝诗人苏轼在《浣溪沙》中也用“老幼扶携收麦社,乌鸢(yuan元)翔舞赛神村,道逢醉叟卧黄昏”,反映男女老幼参加春社的热烈场面:老幼相扶而来,乌鸦也翩翩起舞,直到日落黄昏,路边还有横躺竖卧的醉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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