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650 1979
精品康鹿春鹿茸酒
独家总代理条件:
1.省级总代理首次进货启动资金50万,年销售任务500万;省会城市总代理首次进货启动资金30万,年销售任务100万;地级城市总代理首次进货启动资金20万,年销售任务50万;县级城市总代理首次进货启动资金5万,年销售任务10万。
2.持有合法经营证照,有专项资金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有较强的市场操作能力和销售人员,有资源整合能力及有效终端网络渠道做好项目推广,认同企业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坚持公司走品牌发展路线。
3.具有丰富的酒水营销经验,从事食品、酒类批发专卖或直销的专营公司或个人,并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市场网络和资金实力。
4.品牌意识强,铺货率能达到60%,能够有效执行我公司的营销政策。
5.有一定的办公设备,如: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和运输配货工具。
招商政策支持:
1.各级总代理首次进货启动资金达到者,公司给予20%品尝酒铺底货,用于开发客户。此项仅限首次进货。此项费用必须用于市场,不得私自挪用、扣留,由公司营销总监审批款项,区域经理监督执行。
2.以后每次进货按进货金额以货抵形式给予5%,用于市场活动宣传、促销支持。
3.市场开发前期,公司下派优秀业务主管给予市场运作支持,帮助代理商完成系统而详细的市场运作方案,带领和指导业务员如何做市场规划、市场开发、品牌拓展、渠道延伸、价格体系、陈列形象等等;市场维护期常年跟踪服务于代理商和配合代理商管理业务员,更好的把市场做强做大。
4.根据“70%消费者现场决定购买”理论,凡龙头终端形象店,将统一店招视觉形象,布置堆头和货架陈列,建立专业形象,提供专业服务。
5.在销售旺季(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提供特殊节假日的广告促销支持,按照“分通路促销”理论,旺季之时,协助经销商分通路召开订货会或新产品推荐会。
6.在餐饮酒店推广过程中,为了宣传产品、巩固市场及促进销售量,公司可在当地由业务主管负责招聘并培训业务员和促销员,按照1:3比例配置,底薪800—1000元由我公司承担,提成由代理商支付(具体促销员考核管理办法双方商定)。
7.代理商终端铺货率达到60%且动销达到60%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市场需要实际情况给予主干道灯箱广告和公交车车身广告支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80%,当地有一定的固定饮用人群,为了品牌推广需要,结合实际,可在当地媒体给予品牌巩固宣传支持
8.提供总代理品牌形象专卖店装修费用支持,全国统一视觉形象,运作前期公司给予30%货抵,累计销售30万公司给予全额报销。
9.获得区域独家代理权益,完善区域代理分销网络,提升地区影响力,充分享受独家总代理权益。
销售目标任务及奖励办法:
1、目标任务:签订本合同第一年以销售净打款省级代理 万元;地级代理 万元;县级代理 万元为目标任务,每一合同年度按 50 %比例增长。 第一合同年月销售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 万元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销售回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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