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贡酒品牌战略及产品定位
1、品牌战略
秉承酱香精髓,同国酒茅台一脉相承。
品牌、品质、品味并举
“国酒”茅台老大 “茅台贡酒”老二
2、产品定位
紧跟茅台国酒发展战略
礼品酒----尚礼佳品
盛情宴请----单位、个人接待酒
举杯团聚----节日亲友团聚酒
经销商标准
1.有良好的商业背景,较强的经济实力,诚信的商业信誉,有志于贵州茅台贡酒品牌打造的投资意向,能推动茅台贡酒品牌长足发展的单位、个人或其它组织。 2.有能力做好销售指定区域内的招商、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工作,自觉维护贵州茅台集团的声誉和形象,不得经销对贵州茅台集团系列产品构成侵权的商品。高度重视打假工作,积极寻求当地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打击假冒产品。 3.省地市级经销商必须主营贡酒产品,不得经营集团外同类酱香型白酒。 4.市场运营上必须服从贵州茅台贡酒全国运营中心的指导,按合同计划完成相应的市场约定,遵守执行产品全国市场统一价,不得以低价倾销进行恶意竞争,不超越经销合同中约定的销售区域进行窜货销售。能准确及时提供市场动态、信息资料,协助做好保护知识产权等工作 5.提供相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食品流通证等。
招商原则
按区域划分:
省级总销、地市级总销、县市级总销
按城市级别划分:
省会级城市总销(A级城市)
地市级城市总销(B级城市)
县市级城市总销(C级城市)
管理归属:
省级管地市级、地市级管县市级;城市级归属于区域级管理;
渠道发展:
逐级发展、逐级管理原则,未建立市场由运营中心发展;
贡酒系列图片:
经销商资格具体要求
级别
保证金
(万元)
年任务
(万元)
首批货款
(万元)
省级
50
3000-5000
500-800
A 级
城市
30
800-3000
100-200
地市级
10
300-800
50-150
B 级
城市
8
200-600
30-80
县市级
5
80-200
15-50
市场支持
广告投入纳入公司总体规划
1、全国所有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主要街道处,统一广告牌。
2、商业电梯广告。
3、统一规划门头贡酒专卖店
4、公司参与一些重要的,有影响力的商业活动,重点突出贡酒主题。
5、在发展一定时期后,做一些大型的策划推广,包括电视广告,重要栏目和一些公益的赞助等影响力的活动。
欢迎您的加盟,与您携手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