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都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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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n 一、招商条件: n 1 、认同公司的品牌、产品、经营模式及经营理念 n 2 、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经济实力 n 3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具备酒类经销资格 n 4 、自愿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n 二、招商流程: n 1 、咨询 --- 通过公司网络、网站、电话,对公司有初步的了解; n 2 、洽谈 --- 公司与意向客户就经销事宜进行洽谈; n 3 、考察 --- 邀请意向经销商考察总公司 n 4 、签约 --- 双方正式签署《经销合同》或《代理合同》 n 三、品牌代理商(保证金 5% ): n 1 、省级代理,年销售 100 万,首批打款 30% ; n 2 、市级代理,年销售 50 万,首批打款 30% ; n 3 、县级代理,年销售 20 万,首批打款 30% ; n 四、地区经销商、分销商: n 1 、经销商无销售任务要求,首批打款订货金额 5 万起。 n 2 、分销商无销售任务要求,首批打款订货金额 1 万起。 n 五、支持政策: n 1 、区域保护支持:公司将严格管理区域代理商的代理权利,对违规经营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 消代理资格! n 2 、营运支持:公司将不定期派市场督导到当地进行指导、培训、量身定做属于当地的营销策略 n 3 、损耗支持:因公司一方导致的产品损毁将全部由公司承担,经销商无需负责 n 4 、宣传支持:公司会按战略计划在不同媒体上进行品牌宣传 n 5 、奖励支持:完成任务的代理商,将享受公司的现金、物质或旅游奖励,具体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