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吉洛葡萄酒中国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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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法国吉洛酒庄每年在 CCTV 少投放四个月的央视广告。 1 、吉洛承诺客户:百分百原瓶进口,假一赔万(高性价比的产品,首资源,源头产品 , 中国总代理) 2 、产品包退包换(客户) 3 、总部不定期安排专职人员长期驻扎协助开发市场和法国庄园庄主代表巡查市场进行业务指导。 4 、法国纯手工操作葡萄酒酿造者协会 (Vigneron Independant) 授权使用 “纯手工酿造”标志。 5 、开吉洛酒庄专卖店总部提供全程指导服务(选址、设计、装修、开业、日常运营、把产品卖出去)。 6 、十多年的葡萄酒中国运营经验,提供销售力培训和全程指导。   咨询请致电 : 鸿韬 159 8083 5634      经营模式 A 、特约代理商(投入大约为: 8 万元以上)    按 20 个终端计算,每个终端铺货量平均 24 瓶,每瓶平均占用资金 80 元: 20X 24 X 80 =3.84 万元 。库存量按铺货量 计算,所需资金: 3.84 万元。其他营运费用资金: 1.5 万元。合计: 9.18 万元。考虑到前期的业务开展是循序渐进; B 、市级总代理(投入大约为: 15 万元以上)    按 40 个终端计算,每个终端铺货量平均 24 瓶,每瓶平均占用资金 80 元: 40 X 24 X 80 = 7.68 万元 。库存量按铺货量加上二级代理所需周转量,所需资金约: 7.68 万 元 。其他营运费用资金: 2 万元。合计: 17.36 万元。考虑到前期的业务开展是循序渐进的; C 、特许授权加盟专卖店(投入大约为: 25 万元以上)    特许加盟模式是加盟商个人独资,加盟商自主经营管理,利润独享。总公司提供全套工程设计及装修、协助人员招募及培训、提供全套经营管理培训资料。开业后,加盟店将长期获得总部安排的培训计划、新产品推广、品牌宣传、营运督导等服务。 1 、酒廊营业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如店中店或在酒店内合作分成方式。 2 、酒行营业面积 50--100 平方米,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及销售人员。 3 、会所营业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上、以商务、休闲、体验、聚会为主题的场所,打造一种中国式欧洲风情的新生活会所与社交空间的授权形式。   加盟商签约条件: 1 、具有适宜葡萄酒存放的展览、经营场地和仓储设施,能提供合法经营酒类产品的相关手续; 2 、有较强品牌意识,持续发展的观念,对产品经营有区域战略计划; 3 、具有一定的酒类或食品饮料销售能力及经验,能维护区域内正常价格体系和市场秩序;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理想的终端客户和销售渠道,拥有自己的营销队伍和运输工具; 5 、服从 Guillot 的运营模式及标准化管理,认同总部经营及营销理念,遵守经营管理规定,并接受总部的指导和监督; 6 、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制定的价格政策;   咨询请致电 : 鸿韬 159 8083 5634    QQ 18 3141 2026   1. 在代理期限内 , 乙方可获得甲方支持乙方的物料(酒杯、开酒器、醒酒器、恒温柜、礼盒、彩页、手提袋等)。 2. 首批进货,甲方给予乙方样品酒支持,用于市场的推广。 3. 甲方一年提供四个月的央视广告支持,进行产品的推广。 4. 乙方每年可获得甲方不少于 2-3 次的人员培训支持。 5. 在乙方所代理的区域内,甲方配 1 名专业销售人员或 VIP 客户经理配合乙方销售与市场开拓工作)。 6. 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支持其所代理区域的市场或广告投放(市场或广告投入用途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主要用于产品推广和品牌推广)。 7. 乙方须按季度完成销售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减少市场支持和物料投入。 8. 在代理协议期内,若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销售金额达 ,甲方给予乙方进货总额 4% 的年终返利。 9. 开业时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礼品酒状况,提供相应的礼品酒。用于开业的支持。 10.    提供户外广告设计,店招设计。 11.       甲方提供车体广告的车贴用于品牌的推广。 12.       乙方进货达到 3.8 万以上运输费用由甲方方承担,低于 3.8 万以下乙方自负 . 13.       加盟店甲方支持乙方店面装修费用总金额       元(按店内实际面积 *800 元 / 平,超过 100 平部分客户自付) 14.       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支持乙方品鉴会活动或商家联谊活动。   咨询请致电 : 鸿韬 159 8083 5634    QQ 18 314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