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原玫瑰酒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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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开原玫瑰酒具有同类产品无以伦比的品质和差异化特点,在高度同质化的白酒市场中卓尔不群,一枝独秀,卖点突出,商机无限,为广大经销商伙伴提供了全新的发展平台和前景广阔的事业机会,开启财富之门,携手共赢。 招商原则:资源共用、市场共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城市为单位,不设省级代理商和地区代理商,一商一策、一事一策、一区一策、一店一策,针对每个市场做好调研分析和科学合理的差异化市场推广计划,本着经销商规模性进货、密集度铺市,高频率回访、速亲式客情、渗透式口宣、轰动式促销、高品位广宣的原则,做牢固每一个市场、每一个客户、每一个零售商,不求多只求精。 经销商要求: 1、具有相关行业经营经验,或者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人脉关系。 2、拥有良好的营销网络,营销团队,较强运输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 3、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产品,认同公司市场开发理念和模式,能够积极配合公司市场运作、认真完成公司下发的销售任务 4、无经营与本公司相关竞争产品的。 5、思想创新,有现代营销理念者。 6、省会及城市代理商首批货款不低于50万、地区级市代理商首批货款不低于30万、县级代理商首批货款不低于15万。 市场支持: 公司根据不同市场情况,对经销商进行的支持扶植。 1、车辆支持:公司支持统一的市场运输和宣传车辆。 2、人员支持:公司对市场业务人员和促销员工资给予支持。 3、媒体支持:公司根据市场运作实际情况,给予电视、报纸、电台、户外等相关媒体的广告投放支持。 4、进店费用支持:公司按照各市场运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进店费用和促销费用。 5、物料支持:公司对各市场给予统一的促销品、宣传品等物料支持。 6、管理支持:公司委派销售人员,协助支持市场开发和营销管理。     以上政策终解释权归属于开原玫瑰酒业有限公司,欢迎考察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