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合酿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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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贵州省茅台镇茅合酿酒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政策    我们以“品质、品牌、服务”为宗旨,以务实的态度融入社会,以优良的商品奉献社会,以诚实的风格参与社会。为此我们把好的产品奉献给消费者,大的利润份额奉送给加盟者,大的经营风险留给自己……    请您相信,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放弃,意味着一次机遇与您擦肩而过;接受,意味着您将享受成功的喜悦! 一、      我们的承诺 1、           提供优质的产品; 2、           提供理想的利润空间; 3、           提供大的优惠政策 ; 4、           提供完善的保姆式营销支持; 5、           保护区域代理权; 二、      招商需求 1、           看好白酒行业产品高速的发展空间,热爱茅台镇茅合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联辉、赖茅酒,有强烈的加盟合作愿望与公司有共同的价值观及长远的发展观; 2、           经销商需在当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网络、销售队伍; 4、           具有一定的市场开发能力; 5、           具有酒类产品等快速消费品经营经验,并有较高的经营热情; 6、           认真执行我公司的营销政策、价格政策及其他管理规范,严格遵守营销工作的总体安排; 7、           认同并积极配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在营销中心规划的渠道、区域内销售产品,严禁销售假冒的华联辉酒及赖茅酒。 三、     政策与支持 (一)             区域保护政策   为充分调动区域代理商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切实保证区域代理商的利益,公司实行区域经销保护政策。 1、           专有经销权:华联辉酒、赖茅系列酒在同一地、市、县级城市只设一个代理商,该代理商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场销售; 2、           销售管理:我公司具有一支先进的销售队伍和业务精英,协助代理商开拓和管理市场,具有良好的市场运作经验和市场操作流程; 3 、   已经授权代理的区域,我公司不再另行授权他人在该区域内销售合同规定的产品(总代理未完成任务或不履行相关义务的除外); 4 、公司收到来自经过授权区域的订单时将转交授权地区代理商处理,其业绩和相应收益均划归所属代理商所有;     5 、对越权到其他被授权区域进行违规经营的,一经发现我公司将通过经济处罚、停止供货、终止合同等方式给予制止(书面通知为准); (二)               市场开发、公司支持 1、           我们的原则是力争做到开辟一块市场即存活一块市场的思路。根据总代理商所选择的区域位置,营销中心派人针对潜力市场、目标群体进行细致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战略以后,我们将进行前置性投入,如宣传、品鉴会、品牌推广活动等,我们的宗旨是把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放在位。 2、         打造全新的样板市场,以点带面。通常情况下新产品上市,二批商多少会遇到信心不足等思想顾虑,对产品报以观望的态度。对此,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总代理商召开新产品上市发布会,邀请所在区域的经销商和二批商参加会议,同时邀请当地政府官员参加,以总代理商的社会关系予以造势,大范围宣传推广。这样的终目的是形成政务、商务、职场、礼品渠道的发展,与代理商、经销商深度合作,建立一个牢不可破的终端共赢体系。 3 、帮助别人成功是自己大的成功。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营销中心安排业务精英协助代理商搞好业务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营销理论、推销技能、技巧、产品知识、人才储备、岗前培训、绩效考核、职位晋升等,以此达到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使双方能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 动快速铺货,进行旺铺建设,监测动销,建立销售信息反馈机制,营销中心将根据不同的市场、不同的区域做不同的安排。 5 、建立一些核心市场,我们将对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代理商采取不同的政策。不同的产品、不同的渠道,将采取一地一策。 6 、节性促销活动,如品尝酒、宣传画册、户内外活动等,营销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派出业务精英协助总代理商。 (三)               年终奖励政策 1、           代理商首批提货与目标任务 (1) 省级总代理商首批提货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年度销售任务为 2000 万元,第二年度销售任务为 5000 万元。 (2) 地、市级总代理商首批提货金额不低于 30 万元,年度销售任务为 150 万元,第二年度销售任务为 300 万元。 (3) 县级总代理商首批提货金额不低于 15 万元,年度销售任务为 80 万元,第二年度销售任务为 200 万元。 2、           年终奖励 为提高总代理商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公司决定: (1) 省级总代理商按计划完成任务的,根据即定合同和即定政策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按合同执行。 (2) 地、市级总代理商、县级总代理商按计划完成任务的给予年度回款总额 2% — 4% 的货物奖励。 ( 3 )我们的宗旨是奉守承诺、遵守承诺。   (四)               低风险政策 (1) 款到发货,全国实行统一产品价格; (2) 换货与退货:任何代理商因销售不畅、撤点换货、合同终止、中断经营等原因形成的存货积压,均可部分或全部退还给我公司(包装破损者除外) 退换货期限: 3 个月内,即自从我公司进货之日起、退换货之日止。 退换货条件:要求退换货的一方承担退换货产生的运杂费。 以上招商政策细则解释权归贵州省茅台镇茅合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欢迎来电咨询! 厂址:贵州仁怀市茅台镇环茅中路 电话: 0852 — 2335079    手机: 15538233324 国内营销总部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商都路交叉口向东 500 米商都世贸 E 座 19 楼 1905 号 电话: 0371 — 66009500    传真: 0371 — 87513392 联系人: 15538233324 乔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