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安徽沙河酒业石斛仙酒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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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安徽沙河酒业石斛仙酒营销中心是整合酒类资源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而成,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酒类企业,是沙河酒业集团实施“大集团,小配套”战略重点配套企业,主要产品是石斛仙酒系列产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我公司建有先进规范的4000吨大容量储酒库,自动罐装车间,包装成型车间,包材库、成品库和园林式办公大楼。
       公司一直注重对市场营销的调整和整合,特别是今年,对营销目标进行了细化并落实到片到人,重点的目标人群是培育石斛仙酒核心消费群体,大力扩张市场销售,力求在营销方式上有所突破。公司目前正在全国设省级办事处,营销网络将覆盖中国主要地区。
       在集团技术部门的有力支撑下,我公司不断更新产品工艺,提高包装质量,提升产品形象和品牌含金量,将经销商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扶持与培育,搭建新型酒类营销平台,实现双赢局面,同时管理效率的提高及中间环节成本的减少最终将优质产品受惠于终端消费者。

    此必然机遇,他将带给您享受成功的喜悦。

 

  一、我们承诺

  1、保证产品质量;

  2、提供因地制宜的营销支持;

  3、提供相应的市场费用支持;

  4、区域经销;

  5、提供理想的利润空间;

 

  二、招商合作模式

  1、加盟营销一体化享有地区总经销权。

  为适应新形势下市场需要,实现完全意义的厂商一体经营,公司以强有力的质量信誉,专业的营销策划支持,培训具有专业素质的营销队伍,保证与愿加盟我公司的营销一体化的经销商采用地区总经销商的经营模式,以保障经销商利润最大化的实现,获得可观的回报。

 

  三、对加盟的经销商,我们将提供以下市场营销支持:

  规范统一的营销策划和广告宣传

  1、统一的宣传政策

  2、统一的企业形象宣传

  3、统一的产品外观设计和整体包装宣传

  4、统一的品牌宣传

  5、统一的营销整合政策与营销政策性宣传

  6、统一的营销理念与营销方针宣传

  7、统一的产品宣传画、招贴画、广告用语设计宣传

  8、 统一的广告宣传政策

 

  四、区域总经销商保护政策

  为充分调动区域总经销商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切实保证区域经销商利益,本公司实行区域经销保护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已经授权经销的地区,本公司不再另行授权他人在该区域内销售合同规定的产品(因总经销、总代理未完成任务或不履行相关义务的除外)。

  2、本公司收到来自经过授权区域的订单和加盟申请时,均转给授权地区总经销经销商处理,其业绩和相应收益均划归所属经销商所有。

  3、对越权到其他被授权区域进行违规经营的,一经发现,本公司通过经济处罚、停止供货、终止合同等方式坚决制止。

 

  五、加盟营销一体化的条件

  1、在当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酒类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

  2、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市场开发能力。

  5、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及的营销团队。

  6、有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

  7、认真执行本公司的营销政策、价格政策,服从营销工作的总体安排。

  8、首期提货要求:

  A、省级经销商:首期打款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B、省会城市经销商:首期打款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C、地级经销商:首期打款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D、县级经销商:首期打款金额不低于50万元

 

  六、加盟流程

  1、咨询:通过公司网站、展会、媒体等方式了解沙河石斛仙酒品牌及加盟信息

  2、申请:提交申请

  3、考察:经总部初步审核、认可后,邀请加盟商参观、考察

  4、评审:由总部评审加盟商是否具备加盟必要条件

  5、洽谈:加盟商与总部就加盟事宜进行洽谈

  6、签约:达成共识后,双方正式签订加盟合作协议

  公司网址:www.shihuxianji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