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葡萄酒入列中欧互保
2018-03-05 (来源: 网络搜集)
数据显示,烟台农产品出口额占全国的1/20,全国每10个苹果就有1个产自烟台,每3瓶葡萄酒中就有1瓶产自烟台。去年中国品牌价值信息发布显示,作为酒水饮料类地理标志产品的“烟台葡萄酒”品牌强度达到849,区域品牌价值905.06亿元;作为初级农产品(含花卉)类地理标志产品的“烟台苹果”,品牌强度达到912,区域品牌价值476.60亿元。可以说进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是实至名归。
实际上,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并不是我市首批纳入中欧互认保护范围的产品,早在2010年,我市的龙口粉丝就已经纳入中欧首批“10+1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范围。也就是说,我市已有3个产品纳入中欧互认保护,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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