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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为持续有效打击酒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兰州市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酒类违法行为线索。
征集范围包括:1、生产各类假冒酒类产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及名酒包材回收加工等“黑链条”。2、销售各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假冒知名白酒、假冒进口品牌红酒、假冒品牌啤酒等)的违法行为。3、私自篡改各类啤酒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4、销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5、使用过期或变质原辅料调制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6、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或泡制酒、违规销售自酿酒的违法行为。7、销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8、经营其他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来源:兰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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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eotj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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